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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源支持
勞務派遣是一種新型的人力資源管理方式。勞務派遣企業與用工單位簽訂《勞務派遣協議》,形成勞務派遣關系。勞務派遣公司與被派遣人員簽訂《勞動合同》,建立勞動關系,形成勞動關系主體,履行用人單位的責任義務。用工單位與勞務人員簽訂《崗位協議》建立勞務關系,負責派遣員工的日常工作管理。
通過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解決用工單位編制限制、招工辭退難題、勞資矛盾等紛雜的人事管理事項,達到用工單位“用人不管人,用人不養人,增效不增支”的最大人力資源管理效益的目的。
一、減少繁雜的人事管理程序
勞務派遣企業承辦派遣人員的勞資事務,使企業減少繁雜的人事管理程序,集中精力搞生產經營,參與市場競爭。通常為用工單位提供如下服務:
1.提供國家人事勞動政策、法規的咨詢,代為招聘、引進所需人才;
2.辦理派出員工入職體檢、錄用手續、合同簽訂事宜;
3.完成對派遣員工上崗前的政治思想、職業道德、勞動安全、勞動紀律教育。要求派遣員工按照甲方的規定按時、定崗、優質、規范地完成工作任務。履行對派出員工相關勞動政策、勞動合同、社會保險情況以及其他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告知義務;
4.負責派遣員工工資的計算、發放和各類社會保險的建立、轉移和享用;
5.負責派出員工的檔案存放、轉移等相關管理工作;
6.負責派遣員工的身份認定、轉正定級、婚育證明、政審、職稱、學歷管理、出國政審、申辦證照等人事、勞動管理和黨團組織關系及工會管理工作;
7.為派遣員工提供日常工作、生活中所需要的與人事相關的證明材料等;
二、規避勞動爭議風險
派遣企業隨時了解派遣員工的基本情況,如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人員人發生爭議時,能夠起到調解矛盾的緩沖作用,由于用工單位與派遣員工雙方之間不是勞動關系,所以彼此之間發生的糾紛不屬于勞動爭議,派遣員工若提起勞動仲裁申訴,勞務派遣企業為被申訴人,實際用工單位只是在必要時可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仲裁活動。因此,降低了其勞動爭議的風險。從而真正使企業達到用工行為的規范,是新型勞動關系的完美體現。